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体育总会
二、责任单位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枣庄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枣庄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17至19日在枣庄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
规定套路:第三、四套舒筋拉力操(任选一套)
自选套路:大众广场健身操(舞)自选套路(徒手广场健身操、徒手广场健身舞、轻器械广场健身操、轻器械广场健身舞等)。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16人。教练可兼队员(在规定的名额内),但必须在报名时注明。
(二) 参加人员必须经常参加锻炼,年龄7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由县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比赛期间如遇伤病等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参赛队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由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七、竞赛办法
(一)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2017年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
计分办法:成套动作满分为10分。(1)评分方法:比赛采用公开示分的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01分,运动队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2)最后得分的计算:裁判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裁判员的平均分为运动员得分,减去评判长扣分即为最后得分。(3)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成套动作队形变化不得少于5次,每少一次扣0.2分。
(二)出场顺序在报到当天联席会上抽签决定。
(三)自选成套时间为3分至4分30秒。音乐由各队自备(MP3格式),但必须制作在高质量的U盘中(U盘内不允许有其他乐曲),并以工整字体标明参赛队名、出场序号,按照大会规定时间交裁判组。
(四)编排要求注重科学性及观赏性。操舞动作应考虑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使其既有健身、强体的作用,又有艺术性和观赏性,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
(五)运动员着装款式不限,适合运动(提倡着运动装),可适量添加服装配饰(如:飘带、亮片、适宜的设计图案等);须着装合适内衣,不得过于暴露,允许化淡妆,不得佩戴首饰和手表。
八、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责任单位选派。
九、裁判员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责任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均设设一二三奖(比例为50%、30%、20%)。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18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二)提前报到、推迟离会或超编人员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须于8月15日前将“山东省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大众广场舞比赛报名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到承办单位。
枣庄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系人:管庆华
电 话:15163213607
电子邮箱:sdzzlntx@163.com
(二)报到
请8月17日17:00前,各代表队到枣庄市颐正园酒店报到。
颐正园酒店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榴园大道6号
联系电话:0632-8278666 15192119225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保单原件、实时生成的健康码、14天内的行程码、队员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加责任书》进行审核。如实填写《比赛活动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比赛活动人员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并在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
十三、安全和防疫要求
(一)加强联防联控。逐一排查场地保障、器材配置、交通食宿、现场秩序等各个安全隐患风险点,并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人员管控。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实行“健康码”绿码准入制度。
(三)加强防控力量。根据赛事和活动规模、项目特点、人群密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防护物资。
(四)控制观众数量。比赛现场,观众观赛要求间隔就坐,总数不超过观众席容量的 50%,视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情况,动态调整比例。
(五)优化赛事组织。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环节,合理规划人员流线,采取观众区与运动队隔离措施,避免人员交叉。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十五、本规程由山东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省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大众广场舞比赛报名表.docx
2、山东省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大众广场舞自愿参加责任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