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体育总会
二、责任单位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枣庄市体育局
枣庄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枣庄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协办单位
台儿庄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17-20日在枣庄市台儿庄区举行。
六、竞赛项目
健身秧歌规定套路(第五套至八套);自编套路。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正式上场队员为12人。其中男队员不少于2人,每缺少1人扣0.1分。
(二)参加比赛人员需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年龄规定为70周岁以下。
(三)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由县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比赛期间如遇伤病等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参赛队员必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由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8年版《中国健身秧歌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第五套至八套规定套路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创编、审定并摄制的教学光盘为准 。
(二)自编套路创编,应选择传统秧歌中具有代表性且适用于健身的基本步法。整套动作应考虑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使其既有健身、强体的作用,又有艺术性和观赏性,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具体条款见2018年版《健身秧歌竞赛规则》自选套路部分)。自选套路的时间为4分至4分30秒,以动作开始计时。
(三)自编套路音乐由各代表队按要求自备(自制或自编),并将音乐录制在比赛专用的高质量U盘上。
(四)上场队员要穿统一、同颜色的服装,男、女队员可以有区别。
(五)健身秧歌的器械是指在传统秧歌道具的基础上选用适合于健身秧歌活动的轻器械。
九、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责任单位选派。
十、裁判员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责任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规定套路、自编套路设一、二、三等奖(比例为50%、30%、20%)。
十二、经费
(一)各代表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20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二)提前报到、推迟离会或超编人员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需于9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到承办单位。
枣庄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系人:管庆华
电话:15163213607
电子邮箱:sdzzlntx@163.com
(二)报到: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单原件、队员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加责任书》进行审核。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由山东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省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秧歌比赛报名表.docx
附件2.自愿参加责任书.docx